霸州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这些黑社会霸州判了 [复制链接]

1#
相互转告9月20号起 http://www.hepuxzx.com/hpxly/7376.html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霸州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廊坊市和霸州市委、市*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持协同发力、多措并举,积极提高扫黑除恶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一审认定涉黑恶案件42件人,现已审结42件人,其中包含以马某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件15人,恶势力团伙41件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9人,判决追缴违法所得、罚金、没收财产达余万元。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霸州法院开庭审理马某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

一是提高*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霸州法院*组进一步提高*治站位,牢记使命担当,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多次召开*组扩大会议,学习上级扫黑除恶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由立案、刑庭、执行局、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参加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和案件台账,并由专人负责,做到对涉黑恶势力案件在立案、开庭、结案各个节点及时督促、汇总、上报。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业法官团队,专门审理涉黑恶案件,为案件的审理提供坚强保障。

霸州法院*组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

二是细化工作举措,从严从重打击。多措并举,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确保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对每一件涉黑恶案件都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刑认真研究,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对黑恶犯罪分子从严从重打击的同时,加大适用财产刑的力度,罚没其违法犯罪所得,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对于“黑财”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和强制措施,深挖财产线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同时做好执行工作台账,确保全程留痕。

霸州法院凝聚合力,重拳“打财断血”!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营造全民参与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宣判、新闻发布会、走向街头巷尾,面对面向广大群众宣传等形式,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战果,对黑恶势力形成威慑。广泛发动群众,向群众公布扫黑除恶有奖举报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同身边存在的各类黑恶势力作斗争,勇于举报、检举各类黑恶势力及黑恶势力“保护伞”,形成全社会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合力,打一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人民战争。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形成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霸州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发布会

四是深入开展“六清”行动,确保案件全面清结。在“线索清仓”方面,对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是否存在涉黑恶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发现的线索及时向扫黑办移交,现线索已全部清仓。在“案件清结”方面,我院涉黑恶案件已全部审结。在“黑财清底”方面,我院所审结的案件中,对71名被告人判处了罚金刑,罚金数额.3万元,对1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46名被告人判处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41万元,上述案件均已移送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截止目前,已执行到位金额余万元,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金额为余万元。

霸州法院执行干警开展执行行动

五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在开展专项斗争的同时,我院落实扫黑除恶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的总体要求,着力在总结经验、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按照中级法院及市扫黑办要求,我院扫黑办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反复商讨,研究制定出涉黑恶案件与监察、检察、公安机关对接机制,扫黑除恶工作法院内部管理机制,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等13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扫黑除恶工作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更有效的遏制,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霸州法院建立完善扫黑除恶规范化机制

六是开展十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梳理,黑恶案件涉及社会治安、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金融放贷等重点行业领域,霸州法院分别向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霸州市市场监督局、霸州市公安局、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分局、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霸州市教体局、霸州镇、辛章办事处、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及“三书一函”共计19条,接收单位均出具了司法建议书回函,对开展的行业治理和建立的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霸州法院发出司法建议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霸州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央、省、廊坊市和霸州市委、市*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始终保持强大攻势,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平安霸州建设作出更大贡献,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霸州市人民法院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