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华国 https://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791/1月17日,河北省卫健委通报,1月16日0时至24时,河北省新增72例本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其中石家庄市报告65例(13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其中一例确诊病例曾前往广西多处工地。
确诊病例26:女,38岁,石家庄市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人。
年12月30日
自驾车到藁城区尚德小学接女儿回家;
年12月31日12时
自驾车去藁城区冀明中学接儿子回家,14时自驾车去藁城区信誉楼购物,然后去附近的惠聚手机店购买手机;20时自驾大货车出门,从藁城西上高速;
年1月1日20时15分
从广西黄沙河高速口出高速;
年1月2日
到达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闽佳安吉物流园的三志物流卸车,晚上车上休息;
年1月3日
到达南宁市良庆区江山御景2期工地,晚上车上休息;
年1月4日
到达广西桂林市叠彩区辰山路某建筑工地;
年1月5日
在工地卸货后车上休息;
年1月6日
继续出发,在河南朱砂服务区住宿;
年1月7日12时
抵达河北霸州樊任路振华纸箱厂,20时抵达藁城区增村镇小果庄村,后居村无外出;
年1月11日
转运至藁城区指定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年1月12日
核酸检测呈阴性。
年1月15日晚
核酸检测呈阳性;
年1月16日凌晨
由负压救护车医院建华院区,当日诊断为确诊病例。
截止1月16日24时,我市共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石家庄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杭某喜活动轨迹为:
杭某喜,山西大同人,离退休人员。
1月14日市疾控中心接到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湖南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密切接触者杭某喜,为石家庄57号确诊病例Z次列车(14车4号上铺)同车厢人员。
年1月3日
下午13:45分,杭某喜从山西大同乘坐卧铺列车Z次到桂林。其购票信息显示购买过2次乘车票,分别是大同至衡阳段(14车11号下铺)、衡阳至桂林北段(7车15号位下铺),因为其患痛风行动不便,在衡阳段未换座位,直至下车一直位于14车11号下铺。本人诉,从上车到下车未去过其他车厢,期间除饮水吃面及睡觉时段,全程佩戴口罩。
年1月4日
16:10到达桂林北,由儿子杭某开私家车接到万达城家中吃晚饭,同桌一家六口(同桌用餐时间还包括5日的午餐和晚餐,6日的午餐),饭后由其子驾私家车送杭某喜和妻子回航天工业学院家中。
年1月6日
1月6日晚于禾田苑(七星万达店)包厢就餐,往返交通工具均为其子杭某自驾车。
年1月7日
1月7日晚一家人于椿记烧鹅(建干路店)摆孙子百日宴,杭某喜与家人就坐于一个包厢,其他客人分布在其他包厢和大厅。当日往返交通工具为其子杭某自驾车,杭某喜未外出其它场所。
年1月8日-1月9日
杭某喜未外出。
年1月10日
中午一家六口至椿记烧鹅(建干路店)就餐,座位于大厅角落,周围无其他顾客。就餐结束后,一家人送杨某秀(亲家)赴桂林火车南站乘坐动车(D次02车12A,15:08分桂林开出)返回北海。当日往返交通工具依然为其子杭某自驾车,杭某喜亦未外出其它场所。
年1月11日
1月11日,杭某喜夫妻曾在桂林航天学院北校区收发室取快递。
年1月12日
杭某喜乘私家车医院做核酸检测,全程均佩戴口罩。
年1月13日
杭某喜在其子杭某家中,未外出。
南宁市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文某妍活动轨迹为:
文某妍,女,21岁,大学生。
1月15日市疾医院“一名到该院做核酸检测的人员,可能与1月12日南宁市确诊病例有轨迹交集”,中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调查、采样、追踪排查,其在1月12日与确诊病例在同一网吧上网,判断其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年1月12日
1月12日16:00~18:50到南宁虎邱的金时代网吧上网,18:50离开金时代网吧后到附近三品王吃晚餐,随后回到南宁虎邱的朋友盘某威家,上网和路上一直佩戴口罩。
年1月13日
白天一直在朋友盘某威家,下午乘坐盘某威电动车前往朝阳广场苏格里岛餐厅用餐,餐后回家。
年1月14日
1月14日白天一直在盘某威家,下午乘坐盘某威电动车到南宁站,乘坐17:50的D次动车(6车1F)返回桂林。20:00桂林站出站后乘坐网约车(已找到)到广西师范大学宿舍拿行李(已放假,宿舍无他人),联系其父亲开私家车来将行李运回,文某妍本人自行乘电动车回家。当天所有行程均配戴口罩,进入学校后未与他人交谈。
年1月15日
1月15日上午乘坐母亲电动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全程配戴口罩,当天其余时间未外出。自述因为南宁确诊病例的信息,回家以来自觉与家人保持相对隔离的距离,单独居住在楼上另一套房。
在此,桂林市疾控中心再次向广大市民呼吁,若您再上述时间段与以上活动轨迹有交叉:
01
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02
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03
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并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主动告诉医生个人14天内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并配合开展相关的调查。
在此期间,广大市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