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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安全头盔销售价格*策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安全头盔销售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现象。为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现对全市安全头盔生产、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加强自律,依法经营。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二、明码标价,稳定价格。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如实填写商品标价签或价目表(簿),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诚信经营,杜绝欺诈。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定价,公平交易,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以价格自律为名相互串通、操控价格、串通涨价。不得通过各种手段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四、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立即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安全头盔价格监管力度,保持消费者维权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举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违法所得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5月21日

原标题:头盔火了!听听霸州市场监管局怎么说

来源:霸州巿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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