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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泸州8个高速收费站全面开通,客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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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泸州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泸州市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的工作方案》,云龙机场等8个高速收费站全面恢复,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尽快恢复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公共交通等。详细:

工作目标


  2月23日12时前,疫情低风险地区要全面恢复正常交通运输秩序,疫情中风险地区公路严格规范流程审批设置检疫站点。进一步明确道路客运、货运服务全面恢复的时限措施,确保全市复工复产工作有序推进。

重点任务


  一、全面畅通道路交通路网。2月23日12时前,全面恢复目前关闭的G76厦蓉高速牛滩、方山、渠坝、震东收费站,G蓉遵高速法王寺收费站,G泸荣高速方洞、云龙机场收费站,S80宜叙古高速龙凤收费站等8个高速公路收费站,确保正常通行。取消不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全面恢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对硬隔离或挖断县乡村公路的情况要立即纠正、消除安全隐患,恢复正常通行。


  二、科学规范设置公路防疫检测站(点)。按照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区分类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江阳区、龙马潭区、泸县、古蔺县4个疫情中风险地区,必须于2月23日12时前先行撤销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以及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上设置的防疫检测点。确需设立的,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由市上专题研究并请示省*府,待省*府批复同意后实施。农村公路由各区县人民*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研究批准设立。设置的防疫检测点,要通过增派人员、增设通道、改进程序、加强科技手段等措施,提高检疫效率,确保快速通行。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3个疫情低风险地区必须于2月23日12时前先行撤销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以及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上设置的防疫检测点,一律不再设立公路防疫检测点。


  三、配合做好湖北、北京交通管控措施。按照国务院要求,湖北省着力“外防输出”,北京市着力“外防输入”。各区县要积极配合湖北省和北京市执行有关交通管控措施,对拟进京高风险人员及时移交属地卫健部门,规范稳妥处置。


  四、强化货物运输服务。对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物资运输车辆,开通应急运输通道,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三不一优”*策落地落实。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策,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对非运送应急物资的其他货运车辆一律不得限行或劝返,切实保障货车进村、进城畅通。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允许持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直接进城,其他货运车辆进城限行时间由原来的7:00-20:00调整为8:00-18:00,保障货运“前后一公里”正常通行。对短期向疫情重点地区运送物资的驾驶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在体温检测符合规定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无需隔离14天。


  五、做好货运车辆应急保障。各区县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向社会进一步公布应急运输保障24小时服务电话,及时解决货车驾驶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交通拥堵时要第一时间指挥疏导,应急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带道、跟踪服务等方式提供护送服务,对事故快处快赔,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要及时协助转运物资。对现场发现的货车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口头警告、教育纠正为主,原则上不予行*处罚。


  六、有序恢复客运服务。分区分级恢复客运服务,纳溪区、合江县、叙永县要尽快恢复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容运服务,便利务工人员返程和城乡居民正常出行。其他4个区县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恢复道路客运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出行需求。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通风消毒,做好乘容上车前的体温检测,引导督促乘客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控制长途客运和包车客座率,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扩散。


  七、保障农民工顺利返岗。继续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按照“一车一方案”的原则,组织开展“点对点”服务,让农民工成规模、成梯次安全有序返岗,畅通与目的地联系渠道,做好抵达地交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摸排农民工返岗需求和输出地输入地有序有效衔接,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健康检测,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运力保障,公安机关负责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八、多措并举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强化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分析研判,对因疫情检测造成拥堵的,要及时指挥疏导;做好应对恶劣天气的交通应急准备,最大限度保障正常通行条件;强化源头管理,对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及时排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防范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严守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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