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保局又查处3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年度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曝光
生态环境执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专项行动为重点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推进环境执法工作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案件名称:大城县富利西雅乐器配件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案。基本案情:大城县富利西雅乐器配件有限公司,位于大城县平舒镇大祥连村,主要生产小提琴配件。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执法人员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新建生产车间一间与环评批复不符。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以及《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处以罚款元整。
2、案件名称:张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案。基本案情:张某某投资的车床加工点正常经营且在未密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喷漆作业。廊坊市生态环境局三河市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该车床加工点采取立案处罚。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张某某已缴纳罚款元。
▲现场照片
3、案件名称:霸州市凯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案。基本案情:霸州市凯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霸州市信安镇。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执法队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法律依据与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以及《廊坊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量裁权执行标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条第二项第二目的规定,处以罚款元整。
▲现场照片
过去一年生态环保人始终履职尽责迎难而上始终坚持战斗在环境执法第一线给了天空大地河流最干净的底色让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让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相得益彰构建群众满意的生态环境这就是廊坊环保铁军的初心与担当
来自廊坊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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