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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政协委员撞死两人后逃逸,他是否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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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是一个政协委员,开着一辆高档的路虎,撞到了两个女孩,一个17岁,一个21岁,两个女孩经抢救无效均死亡。

迫于压力,该政协委员于次日晚到公安机关投案。

发生交通事故,并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惊慌失措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应当从内心深处迅速接受,转变心态,因为惊慌失措,或者想逃避责任而逃逸,是万万不可取的。

第一,即使逃得了一时,逃得了一世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二,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罪加一等。

交通肇事后,没有逃逸的情况下,即使发生了致人死亡重伤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最多也是三年有期徒刑。

但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只要有逃逸情节的,直接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直接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王所说的政协委员中,人死亡并逃逸的就属于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因为该政协委员的逃逸行为导致两名女孩没有得到时救助,如果该政协委员没有逃逸,两名女孩可能因为得到了其实救助,不用失去生命。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无论是为自己考虑,还是为他人考虑,都不应当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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