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民生领域12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第五批全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1、衡水聚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巡查中发现,衡水聚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滨湖新区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28.75万元。
2、吴桥县珈润食品厂生产不合格蛋糕案
吴桥县珈润食品厂生产的蛋糕经抽样检验,“食品添加剂”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吴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依法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6.万元。
3、霸州市霸州镇茂德顺西餐厅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的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茂德顺西餐厅进行检查。经查,该餐厅存在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5.3万元。
4、枣强县邱庄加油站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枣强县邱庄加油站检查时,经计量检定人员现场对该加油站两台加油机计量,发现检测结果都超出了国家规定允许的最大误差±0.3%。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46.67万元。
5、枣强县南环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乙醇汽油案
枣强县南环加油站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枣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11.49万元。
6、故城县郑口爱军床上用品经销处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故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郑口爱军床上用品经销处进行检查。经查,该经销处发放个人制作的“可见调理反应材料”及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