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北宋时期,霸州的驻军部署,需要参考哪些因素?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北宋时期,存在四种兵制:一禁军,“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二厢兵,“诸州之镇兵,以分给役使”,三乡兵,“选于户籍或应募,使之团结训练,以为在所防守”,四蕃兵,“其法始于国初,具籍塞下,团结以为藩篱之兵,其后分队伍,给旗帜,缮营堡,备器械,一律以乡兵之制”。
霸州地区的禁军数量
霸州地处河北东路北部,处于宋辽对峙的第一线,后又开设榷场,其军事地位极其重要,故霸州地区长期驻扎禁军,配合厢兵与乡军,共同构成了霸州的军事力量与武装体系。北宋时期的禁军是朝廷最为依仗的精锐武装力量,由殿前司与侍卫司统辖。
赵宋用这种方式均衡中央与地方的军力分配,以期保持中央的军事实力优于地方,从而维持大宋的长期统治。北宋的禁军数量在其统治的一百多年间是动态发展的,初期禁军的总数在二十万左右。至仁宗时期,宋辽之间已不再有大规模的战争,但此时却又出现了新的矛盾导致禁军数量总体上呈上升趋势,内有侬智高叛乱,外有西夏崛起引发了新的边境战争。
庆历年间禁军总数约为八十二万六千人。此后神宗时期,禁军数量则先降后增。熙宁年间禁军数量为“天下禁军凡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年间为“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霸州地区驻扎进军的具体数量,由于有确切记载地方志及史料的缺乏,因而对驻守在霸州地区的禁军数量的情况只能做一个大概的考量。
北宋时期的霸州地区无殿前司各军指挥驻扎,驻扎在该地的禁军主要有侍卫亲军的马军与步军两种。分析屯住霸州地区的禁军番号,禁军指挥番号在北宋前期和后期几乎没有改变,侍卫司马军番号为云翼,侍卫司步军为怀顺、振武、招收。
其中怀顺原本番号为怀德,后太祖赐名怀顺,振武是宋真宗时增设的番号,招收最初的兵员多为逃兵盗贼,端拱年间还未升级为禁军,“庆历初,升禁军,为指挥十七。保四,霸、信安各三,”当时番号为德寿,庆历初年升级为禁军并改名招收。
按照宋代兵制,禁军中最重要的编制为指挥,统领士兵的长官名为指挥使与副指挥使,禁军一指挥的数量,按《武经总要》的记载:“国朝军制,凡五百人为一指挥”,为人。按此计算庆历年间霸州地区驻有禁军4人,在熙宁年间时数量为人。霸州地处边境,常年处于与北方游牧民族对峙的一线,禁军数量却算不上多,因霸州州制为中等防御州,在宋辽对峙中主要承担防御任务。
霸州屯驻的禁军,步军较多,马军较少,主要原因还是因为霸州境内多河流湖泊,不便于大规模的骑兵展开,而步军则受限较少,故霸州驻扎的步军相比马军较多。此外,相比于北宋前期,驻扎在霸州地区的禁军数量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在于“澶渊之盟”以后,宋辽之间不再频繁的大规模的爆发战争,边防压力减小,故而禁军数量有所裁撤。霸州厢兵。
北宋时期,为削减地方军事实力,杜绝再次出现晚唐至五代时期藩镇割据的局面,朝廷“选诸州募兵之壮勇者部送京师,以备禁卫”,将地方军队中精壮者选入禁军,其余士兵则留守地方。北宋厢兵成分鱼龙混杂。厢兵的主要靠招募而来,招募时身形健壮,孔武有力者入围禁军,“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为厢兵”。除此以外厢兵还有一种来源:禁军中犯罪或懒惰之人,这些士兵被降格为厢军,称为“落厢”。
霸州乡兵
据《宋史·兵志三》记载,霸州地区的厢军番号有:威边、厅直、清远、保节等几种。厢军作为地方武装力量,主要承担驻扎地的杂役、维护地方治安、参与救灾等,承担职责非常广泛,因此厢军又被称为“役兵”。按《宋史·兵志三》记载,霸州的乡兵有强壮、忠顺、保甲、弓箭手四种。
真宗咸平三年(年),十分细致地规定了河北一带征召乡兵的条件与其编制:“河北、河东强壮,自五代时瀛、霸诸州已有之,是岁,始诏河北民家二丁、三丁籍一,四丁、五丁籍二,六丁、七丁籍三,八丁以上籍四为强壮。五百人为指挥,置指挥使。百人为都,置正副都头二人,节级四人。所在置籍,择善射者第补校长。听自为马,胜甲者蠲其户役。”
即民户家中有成年男性两至三人者出一人为乡兵、有成年男性五至六人者出两人为乡兵、有成年男性六至七者出三人为乡兵、有成年男性八人及以上者出四人为乡兵。乡兵每五百人为一指挥,长官为指挥使,每一百人为一都,设正副都头各一人,节级四人,此外,还挑选精通射艺之人递补为校长。参加乡兵者自备马匹,盔甲者则免除其一户的徭役。
景德二年(年),“诏河北诸州强壮,除瀛州城守得功人,第其等级以闻,余并遣归农,令有司市耕牛送河北”,除了瀛洲外,河北其他地区包括霸州地区的强壮被遣散归农,并由官府出资为他们配备耕牛。霸州乡兵忠顺在太宗年间设立,“河北忠顺,自太宗朝以瀛莫雄霸州乾宁顺安保定军置。忠顺凡三千人,分番巡徼,隶沿边战棹巡检司。”
乡兵忠顺主要隶属于沿边各巡检司,其职责主要为巡查边境州县以及界河,外可监视北岸敌军动向,内可维持地方治安。仁宗皇祐四年(年),“放业农后不付补”,自此霸州乡军忠顺被废弃,全部解甲归田,此后也未曾重新设立。
霸州地区的保甲
除乡兵以外,保甲也是地方兵力的重要构成。保甲法是熙宁变法中的一项,即十户一保,设一保长,五保为一大保,设一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保正一人,保副一人。霸州地区的保甲主要靠招募而来,“熙宁七年罢之,以其田募民耕,户两顷,蠲其赋以为保甲,”通过以分田给百姓耕种并免除其赋税为条件,招募他们作为保甲。
此外霸州地区的保甲还需一名京官兼提举,例如“五路义勇、保甲,每三五州差在京有职事官一员兼提举,度支判官杨景略沧霸州、乾宁信安永静军”。除了上述强壮、忠顺、保甲之外,霸州以及信安军还存在一种乡兵-弓箭手。
宋神宗熙宁年间陕西缘边州军开始招募弓箭手,农闲之时进行操练,局面稳定则回家务农,不用依赖官府供给。而霸州地区“河以北信安军及霸州文安、清州乾宁等县,虽有淤淀田土招置弓箭手,然皆出租课以助边廪”,虽有多余农田用以招募弓箭手,然当地居民都承担着缴纳赋税充盈边境仓库的艰巨任务,很难招募到弓箭手。
后朝廷“应河北沿边州军并如陕右招置弓箭手法,给付田土,蠲除赋租,第其等级,团并教习,日以防托边境为事”,通过分配土地耕种,减免赋税的方式,在霸州地区招募大量弓箭手,统一训练,专门负责守卫边境。
熙宁变法后,按照将兵法的实施规定,霸州地区的驻军被划分为河北第十将,若将原本驻扎在本地的禁军划入第十将中,人数当为人左右。将兵法的施行也使得霸州地区的驻军出现了不稳定因素,例如神宗元丰三年(年),就出现了这样一点小插曲:高阳关路钤辖、兼河北第十将雷仲言:“臣昨欲举行霸州教阅,不依元结队伍,为副将刘昌序沮(阻)止,遂独御中总管司。后来营教已依元结队伍法,有云翼卒胡千辄率。
众当教场不唱喏。是日,昌序先入教场,臣后至,恐必有事因。令霸州鞫,百日未结正,乞委官体量。”上批:“专下转运判官孙迥推究。虑刘昌序欲倾摇雷仲,故导千等抵冒深刑。宜令研穷考讯,必见奸慝所在。”既而迥言昌序实无害仲之意,乃止。
河北第十将、高阳关路钤辖雷仲在霸州检阅士兵,有一名云翼部的禁军士兵胡千率众在校场不向长官敬礼,是一种非常恶劣的错误行为,已经是触犯了大宋律法。神宗皇帝认为当是副将刘昌序鼓动士兵拒绝行礼,目的是为了给主将雷仲一记下马威,动摇其在军中的威望,后转运判官孙迥经过审理刘之后认为其并无害仲之心,此事遂作罢。
此事虽没有过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但也侧面反映了将兵法之下霸州的将官与士兵之间关系紧张,军队军纪涣散,严重影响了霸州驻军的战斗力,也为边防大计埋下隐患。
结语
综上所述,北宋时期,霸州的常驻军事力量有禁军、厢军、乡兵、保甲,这几种武装力量各司其职,或负责巩固边防,抵御外敌入侵,或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修葺城防设施、输送物资,构成完整的军事武装体系,为河北边境安宁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宋辽战争逐渐平息之后,边境无大战,霸州地区的守军成平日久,战斗力迅速下降,主将不堪大用,士兵日渐骄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