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
或者个人以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的提示
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等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情况下,打着“慈善”、“公益”等名义开展募捐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现作出如下提示:
一、以慈善为目的,在网络、公共场所接收捐赠的,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社会公众参与公开募捐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查询相关单位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
霸州市民政局
年3月30日
(点击小图看大图)
3月29日,霸州的文章“霸州防疫期间公然违法募捐:必须严查”发表后,立刻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责成某会蔡某立刻清退所有非法募集的资金。目前2万多非法募集的资金已经全部退还。
(以上为退款截图)
针对非法募捐的事情,霸州公安和民政部门正在调查此事,请大家等待进一步处理结果,霸州也会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