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执行通告一
被执行人:张海燕
家庭住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东杨庄镇滑庄子村55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元——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张海燕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木片款元,承担案件受理费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年11月3日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悬赏执行通告二
被执行人:钱崇元
家庭住址:甘肃省永登县兰州新区秦川镇振兴村3社
公民身份证号码:
悬赏金额:任何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使案件得以执行或部分执行的,法院将根据线索价值支付元——元作为奖金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本院在执行执行人钱崇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惠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鲁诉前调确号民事裁定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申请执行人苗木款元,违约金元。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我院于年1月3日立案执行。经传唤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拒不申报财产,拒不履行法律义务。
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此种毫无诚信的行径不仅不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不容于威严的法律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积极前往惠民县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否则法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举报-(王法官)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来源:惠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