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是一个政协委员,开着一辆高档的路虎,撞到了两个女孩,一个17岁,一个21岁,两个女孩经抢救无效均死亡。
迫于压力,该政协委员于次日晚到公安机关投案。
发生交通事故,并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惊慌失措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应当从内心深处迅速接受,转变心态,因为惊慌失措,或者想逃避责任而逃逸,是万万不可取的。
第一,即使逃得了一时,逃得了一世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二,根据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罪加一等。
交通肇事后,没有逃逸的情况下,即使发生了致人死亡重伤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最多也是三年有期徒刑。
但是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只要有逃逸情节的,直接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逃逸导致他人死亡的,直接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王所说的政协委员中,人死亡并逃逸的就属于逃逸,导致他人死亡,因为该政协委员的逃逸行为导致两名女孩没有得到时救助,如果该政协委员没有逃逸,两名女孩可能因为得到了其实救助,不用失去生命。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无论是为自己考虑,还是为他人考虑,都不应当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