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以各种借口拒不执行,该怎么办?最近在霸州打工的王先生,就遇上了一件烦心事:
据在胜芳打工的王先生说,我是甘肃某地人,我于年11月3日,在霸州胜芳的芳清xx商城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售楼方告诉的是,楼房有70年的产权房,当时一听是70年的产权房,以为是合法的大产权房呢?我就签了相关购房合同,并且交了16、5万的首付!
过了几天,我通过和买房人员的对话,对方告诉我这楼房属于新民居楼,不需要五证,后期直接下房本,这房子不属于商品房,也不属于小产权房。后来我经过咨询,这种新民居按照政策只能卖给当地人,不能卖给外来人员。我们买了之后,只能自己住,房子是不能往外出售的。我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我想退房,和对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我一纸诉状就将芳清荷城开发方告到了法院。
年9月7日霸州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从判决之日起,(含本月)每月支付对方原告2万元,支付总额为17万元!当时双方都表示了服从判决!这起纠纷案按说是该尘埃落定了吧?
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让我郁闷了!对方在给了4个月的返回款8万之后,就以各种理由拒交剩下的9万元余款!按照法院的判决对方应该今年4月份就该把所有款项给我退清,可是现在都7月份了,对方还欠我9万块钱没结清呢?目前售楼方对此事没有明确的答复。
我们都知道老百姓挣钱不容易,买楼更是一辈子的梦,针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大家在买楼时,好多事一定要问明白了再签相关协议,比如对方的“五证”是否齐全!是否有相关合法的资质等等,以免吃亏上当。
对于王先生的遭遇,既然法院已经判决了,目前对方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王先生在和对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