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的业主到霸州市人民法院扬芬港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并签收相关法律文书。河北日报通讯员刘雪霜摄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赵永辉通讯员徐福宝)12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扬芬港法庭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成功调解解决了辖区御景阁小区余名业主与开发商因长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产权证引发的涉诉信访案件,实现了群众维权成本低、周期短、效率高的效果,有效保障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年到年,余名购房户购买了河北某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小区房屋,并将购买房屋的契税、印花税、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交给了公司,该公司代收后并未将相关款项交付有关部门,导致购房户长期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及产权证。几年来,双方协商无果,多次引起信访事件。霸州法院扬芬港法庭了解到这件矛盾纠纷后,提前介入,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引导双方平等协商,促成双方自愿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时向霸州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承办法官、扬芬港法庭庭长宋广楷对申请司法确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并出具民事裁定书。至此,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持续多年的矛盾得以化解。
年12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扬芬港法庭法官宋广楷(左)、人民调解员牛立梅(右)在指导购房业主签署人民调解协议。河北日报通讯员刘雪霜摄
年12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扬芬港法庭法官宋广楷(左二)与人民调解员沟通调解工作的具体事项。河北日报通讯员刘雪霜摄
年12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扬芬港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向业主解释调解协议内容及相关法律程序。河北日报通讯员刘雪霜摄
年12月22日,河北省霸州市人民法院扬芬港法庭法官宋广楷为购房业主代表讲解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制度的相关知识。河北日报通讯员刘雪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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