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
1.唐山市玉田县散水头镇派出所所长李振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古冶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王军红、崔郑良违反廉政纪律问题。年8月4日晚20时左右,古冶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王军红(群众)、崔郑良(群众)在古冶区唐山不锈钢有限公司钢城车队附近,将驾驶未苫盖半挂车的廊坊司机张某拦下,并告知张某大型车辆未苫盖最高罚款元。最终经协商,张某当场给了王军红、崔郑良二人元了事,事后王军红、崔郑良二人将元据为己有,直至司机张某实名举报,区监委成立调查组立案调查。王军红、崔郑良受到记过处分。
3.大庄坨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刘文志违反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刘文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对有关制度规定缺乏敬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年8月22日晚,在酒后严重扰乱区纪委办公秩序,8月25日,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对刘文志行政拘留5日。同时在组织对其审查过程中,刘文志向组织隐瞒其饮酒的事实,且事后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刘文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4.王辇庄乡磨石板村村民侯长余、侯玉贵、侯宝德、侯宝连,扰乱换届选举秩序问题。侯长余、侯玉贵、侯宝德、侯宝连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在收到古冶区王辇庄乡磨石板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会议通知的情况下,未事前请假,无故不参加党支部换届选举两推会,导致参会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扰乱换届选举秩序,最终影响换届选举正常进行。侯长余、侯玉贵、侯宝德、侯宝连四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廊坊
1.廊坊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刘铁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刘铁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发放津补贴,其行为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铁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一年半)。
2.固安县礼让店乡后屯村村民刘文忠被开除党籍
固安县礼让店乡后屯村村民刘文忠,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礼让店乡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文忠开除党籍处分。
3.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党支部委员、街委会委员梅洪德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党支部委员、街委会委员梅洪德,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梅洪德开除党籍处分。
4.文安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刘四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降级处分
文安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刘四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四围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规定,经文安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四围政务降级处分。
5.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街委会委员何炳生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街委会委员何炳生,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炳生开除党籍处分。
6.三河市新集镇任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吴显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河市新集镇任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吴显明,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显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7.廊坊市建设局党组成员、调研员冉伟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查,冉伟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任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对市人防办违规执行战备值班制度超出规定人数发放值班补助、违反审批程序批准某防空地下室项目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其行为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冉伟忠党内警告处分。
8.三河市新集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闫长来受到留党查看二年处分
三河市新集镇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闫长来,犯贪污罪,被三河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闫长来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9.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治保主任庄庆浮被开除党籍
霸州市信安镇解放街原治保主任庄庆浮,犯贪污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庄庆浮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