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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3/18 17:27:00

4月18日,秦皇岛卢龙县,唐山市古冶区、滦州市、迁安市、迁西县,廊坊霸州市、邯郸武安市等7地调整封控管理措施。

卢龙县:4月18日,对县城区、卢龙镇、石门镇、印庄乡、潘庄镇、刘家营乡实行临时封控管理

当前,邻近县、市疫情形势陡然严峻,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年4月18日(星期一)对县城区、卢龙镇、石门镇、印庄乡、潘庄镇、刘家营乡实行临时封控管理,开展预防性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县城区、卢龙镇、石门镇、印庄乡、潘庄镇、刘家营乡区域内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外地在卢人员)。

二、临时封控时间及要求

年4月18日(星期一)下午12:30-18:30,临时封控期间,封控区域内全域人员保持居家不流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集,请广大城乡居民提前做好日常生活安排。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一)开始采样时间:年4月18日14:00开始。

(二)地点:按指定区域统一安排,定点进行采集。

四、具体要求

(一)请区域内全体城乡居民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或纸质健康码,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台进行核酸采样。

(二)采样期间,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一米线”距离,不随意走动,严禁聚集和相互攀谈,防止发生交叉感染。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采样完成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线尽快离开采样点返回家里。临时封控期间请保持相对静止不流动。

(三)接种新冠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不参加本轮全员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小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对正在居家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卧病在床等人员,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五)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要提前报告所在村(小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临时封控期间,除持有工作证明参与核酸检测的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严格在现居住地保持静止状态,居家不流动,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除水电气和通信、物流等运转保障行业外,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沿街商铺人员在工作人员引导到指定地点采样。重点企业、建筑工地、指定保供单位人员一律吃住在单位,不得随意外出,听从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由本单位负责与防控办联系安排好核酸采样。封控区域内所有走读学校放假半天。如有危重病人就医、孕产妇生产等特殊情况,请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七)核酸检测期间,临时封控区域全域实行临时封闭管理和交通管制,在区域全部出入口进行检查管控,无特殊情况,人员车辆“不进不出”,过境车辆一律绕行。除防疫工作车辆和人员外,人、车禁止流动,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八)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驻留观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感谢大家的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配合。

卢龙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8日

唐山市古冶区:4月18日零时起,实施全域静态管理

为更好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阻断传播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分析研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静态管理,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1.实施静态管理时间: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静态管理,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2.实施静态管理区域范围:古冶区全域所有村(居)实施静态管理,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

3.静态管理期间落实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回家,不聚集、不流动。同时,要按照要求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4.严格区界路口管控。严格封控大交通,非必要不来古、非必要不离古,各交通路口继续严格管理,禁止跨区界流动。

5.加强基层社区、村庄管理。严格落实属地和包联部门责任,一个村(居)只留一个出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严格出入口管理。社区电梯、楼道和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和设施定期进行通风和预防性消毒。同时落实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做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

6.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7.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洗浴、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8.各类学校暂缓开学,继续开展线上教学。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与人员,对传播不实信息、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导致疫情传播风险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后续防控办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进行调整,感谢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古冶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年4月18日

滦州市: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

广大居民朋友:

我市过境高速沿线出现风险人员,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滦州市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以及各镇(街),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交通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从即日起,全市范围内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周边区域摆摊设点、隔护栏流动兜售食品等。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滦州疫情防控屏障。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7日

迁安市:4月17日24时起,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

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切断疫情传播链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研究决定,对迁安市全域严格实行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年4月17日24时起,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迁安市全域。

3.除核酸检测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里不出、外不进、内不动”,足不出户,保持相对静止,并做好居家人员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同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全市所有村居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民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关卡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持有疫情防控排查工作证明以及应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允许进出外,其他人员不进不出。

5.实施疫情防控临时性交通管制。除医疗救护车、消防救援车、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相关部门核发通行证件的疫情防控、民生保供、应急物资运输等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禁止通行。

6.严格涉疫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以户为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7.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市市场监管局、商促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等部门要结合各镇街,统筹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

8.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培训机构、洗浴、网吧、KTV、电影院、健身房、沿街店铺等经营性场所,必须全面停止营业。

9.市公安分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

10.封控期间,居民因怀孕、疾病等有紧急就医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我市疫情防控屏障。

同时,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我们在市民公共服务热线专门开设了疫情防控便民服务,如有困难,请随时致电,我们24小时为大家服务!

迁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

年4月17日

迁西县: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

我县周边出现风险人员,为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疫情传播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封控时间:自年4月18日零时起实施临时全域封控管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封控区域:迁西县全域所有村(居)、社区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村(居)、社区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卡口24小时值守,检查点值守人员不少于2人,除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件出入外,其他人员严禁出入。

3.封控期间,广大居民要按照要求有序参加全员核酸检测,并做好居家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如实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精准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生活垃圾处理。各村(居)、社区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打包处理,配合开展垃圾收集、清运、消杀等工作。

5.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商促局、市场监管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全面做好居民的基本生活物资供应配送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社区。

6.经营场所全面关闭。商场、超市、沿街店铺及各类市场等经营性场所,全面停止营业。

7.公安局、交通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全域交通封控,统筹力量严格人员、车辆管控。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严禁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周边区域摆摊设点、隔护栏流动兜售食品等。

8.防控办将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理解支持,并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封控措施,共同筑牢迁西疫情防控屏障。

迁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4月17日

霸州市:4月18日6时开始,加强疫情防控分级分区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根据专家研判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科学有序实施分级分区管控,从4月18日6时开始,调整我市疫情防控措施。

一、实施封控措施区域

扬芬港镇褚东村、褚西村;

胜芳镇区芳蒲道(五十米大道)以南,廊大路以西、中亭河以北,西环路以东。

严格执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基本生活物资由村街统一配送,坚持每天1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二、实施管控措施区域

扬芬港镇扬一、扬二、扬三、扬四、阙里墅、樊李杨、东寨上7个村。

廊大路以西、中亭河以北胜芳镇区建成区,除实施封控措施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

严格执行“人不出村(小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的管控措施。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本村街(小区),确需离开的,向所在村街(小区)主动报备,由村街(小区)出具相关证明并做好登记。管控区域按照属地防疫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封控、管控区域以外的区域

继续强化社会面管控,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以下9条防控措施:

1.实施“霸州一码通”管控。设置霸州市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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