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霸州市开展巡视,时间为年12月14日至年1月中旬。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霸州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法院、检察院*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地方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期间,设值班-(工作时间受理);
邮*信箱:廊坊市信箱(邮编);
联系手机:(只接收短信);
电子邮箱:hbswxsz09
hebei.gov.cn;意见箱:1.霸州市经济开发区泰山路与长江道交口塞纳商务酒店(省委巡视组驻地)门口;2.霸州市益津中路号市行*中心门口。
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hbswxsz00
hebei.gov.cn。关于限制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气全力保障民生用气的紧急通知霸州市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限制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气全力保障民生用气的紧急通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随着“气代煤”工程的全面实施,全市采用天然气取暖居民大幅增加。今冬采暖季以来,由于气温下降,用气量大幅增加,上游气源已无增量,我市天然气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天然气保供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正值冬季用气高峰期,根据省、廊坊市和我市《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安排,我市已于11月30日启动天然气供应Ⅱ级(橙色)预警。按照“停企业、限机关、保民用”原则,为保障全市居民冬季采暖需求,确保全市居民平稳度冬,经市*府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采取错峰燃气取暖措施(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养老机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工作日限制用气取暖时段:早5:00—7:30,午11:00—13:00,晚5:00—9:00。
2.法定节假日及其他非工作日原则上全天限制用气取暖。
3.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段落实错峰燃气取暖要求,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立即执行;要切实降低供暖燃气消耗总量,严格控制燃气供暖温度,燃气供暖期间原则上保证室温不高于20℃。
4.市*府督查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错峰燃气取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错峰燃气取暖措施的单位,第一次发现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仍未落实整改的,将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霸州市人民*府办公室
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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