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级各类学校
复学复课时间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时间公告如下:
一、6月1日起,全省高中一、二年级,初中一、二年级,中职学校一、二年级和小学六年级复学复课。
二、6月8日起,小学四、五年级复学复课。一至三年级做好复学复课准备,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三、6月8日起,具备开园条件的幼儿园可陆续开园。幼儿入园坚持自愿原则。
四、6月6日起,高校毕业年级学生分期分批自愿返校,其他年级具体复课时间由学校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五、6月1日起,面向参加艺考的高三学生和高考复读生的合法校外培训机构,可提出线下开班申请,经核验合格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其他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另行确定。
六、复学复课前,大中小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育教学。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厅
年5月16日
廊坊市教育局
发布重要警示公告
各位家长:
近日,网上时有出现关于包办中小学入学名额的虚假宣传信息,如:“马上……六小、十小、四中、六中、管中……一中、十五中转入、转出,所有幼儿园,名额有限,百分之百……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抓紧疫情时间,赶紧办理”。今年5月12日,廊坊市教育局已制发了《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提出的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具体内容为: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请各位家长不要相信各类机构和个人发布的虚假宣传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廊坊市教育局年5月15日来自来自河北省教育厅廊坊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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