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胜芳镇综合行*执法队
关于镇区内严禁婚丧嫁娶等活动占道搭棚的
通告
近年来,胜芳镇居民在举办婚丧嫁娶、满月、开业、促销等活动中占道搭棚、搭台唱戏、隆重设宴等现象日益严重,既阻碍交通、污染环境、扰民乱市,又对城市道路造成一定的损毁。这些不良陋俗沉渣泛起,影响了我镇的整体形象,特别是当前疫情还没有完全解除的情况下,又对广大群众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倡导文明新风,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镇主要路段严禁占道搭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办理婚丧嫁娶、满月、开业、促销等各类活动应当守法、文明、节俭、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妨碍公共安全、交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二、即日起,镇区内举办婚丧嫁娶、满月、开业、促销等各类活动,不得在镇区廊大路、武平路、北环路、凯顺路、北二环路、芳清道、芳济道、华夏路,以及开发区、外环路等城市道路上搭建大棚、摆设宴席。对违反规定的,霸州市胜芳镇综合行*执法队将暂扣占道物品,并依法予以处罚。三、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摆设充气拱门、造型,悬挂气球、气柱,张挂横幅、标语,挂设彩旗等各种庆典用品。四、各婚丧喜庆公司、中介组织或人员,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共同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五、近期我大队执法人员将对各类占道搭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阻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霸州市胜芳镇综合行*执法队
原霸州市城市管理行*执法局胜芳分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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