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独山县违法用地虚假整改问题,9月10日,中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组会议研究决定:
对黔南州国土资源局*组书记、局长刘晓勇同志进行诫勉谈话;黔南州国土资源局*组成员、副局长韦兴泽同志(分管执法监察工作)停职检查;免去吴军同志黔南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长职务。
同时,责成黔南州国土资源局*组作出深刻检查,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来源: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前方
微编:龙雪
“贵州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