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18号)精神,推动我市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编制、统筹衔接,保障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阶段统筹纳入专项领域空间需求,化解矛盾冲突,保障规划协调一致。1月5日上午,市规划资源局*委书记、局长陈勇同志主持召开全市涉及空间利用领域专项规划推动交流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教委、市卫建委、市水务局、市工信局等18个委局,市规划资源局主要业务处室及市总规项目组、市规划院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总规项目组对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阶段方案,特别是总体规划对专项规划的衔接要求进行了介绍。局总体处汇报了我市专项规划整体工作情况,各单位就规划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交流发言。陈勇局长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规划编制紧迫性、重要性,深入贯彻*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天津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及我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与各行业十四五规划做好结合,体现生态文明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要突出规划重点、提高规划编制质量,体现行业年目标,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市区联动,保障项目落地。三是要压实责任,全力以赴完成任务。希望各委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中加强与我局沟通对接,在3月底前形成专项规划成果并纳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时严格履行规划上报审批程序,市规划资源局将积极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供稿
总体规划管理处
编辑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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