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队伍结构,充实我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队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国土资源协管员: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思想*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土地资源管理相关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国土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的工作经验,熟悉荔湾区基本情况,有C1及以上驾照,能熟练驾驶执法车辆者,学历和年龄限制条件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资待遇
国土资源协管员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2月22日-年2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宝源路95-1号二楼执法一大队,联系;
3、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填写报名表1份,报名表要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三)体检安排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四)公示结果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广州荔湾网”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
1、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
2、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
年2月8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