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民*部《关于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省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1月30日至12月11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的村(社区)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