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茂链接|关于河北省高院及廊坊市区各级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公告内容的汇总及法院联系方式
(一)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式变化另行通知;
(二)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式变化另行通知;
(三)全省三级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
(四)原定于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公司,原则上改期或调整为网上开庭,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已经公告送达传票或者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
(五)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原因无法至法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六)全省三级法院全面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