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某村有一片厂房和土地,大约10来亩地。据村民说,目前这么大面积的厂房,向外出租的话,每年的租金不会低于20万。令人费解的是,村委会把这么大面积的厂房出租给两个人,每年的租金分别是1万和1.4万。本文部分图片来源网络,与本事件无关,仅供参考据霸州康仙庄镇中豪村的孙先生说,我们村有一个副业厂占地大约10亩地,分两部分。年与年,与村民苗xx和苗振x签署了承包合同,分别以每年1万元和1.4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了两个人。这样低的承包价格,就算当时也远远低于我们周边厂房的承包价格。就以承包者苗振x承包的来平米为例,当时一年的承包费最低也在3万元起步,时至今日价格大约在10来万元。图为承包合同当时这两个人承包村里的副业厂,反正我是不知道消息。还有他们两个都与当时的村干部存在亲属关系,今年虽然村委会和*支部换届了,也有村干部是他们的亲属。我作为村民,觉得这两份合同损害的是我们中豪村,全体村民共同的利益,目前,我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件事。对于这两份合同,我有以下疑点:首先关于与苗xx的房屋土地租赁合同问题:第一合同第一条租期五十年违法,合同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为二十年。第二合同第二条近平米的厂房,每年租金一万元显失公平,严重损害中毫村全体村民和集体利益。其次与苗振x的土地及厂房承包合同问题:第一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承包费元,偏低显失公平。第二合同第四条第五款约定村委会放弃征收款或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权,严重损害中毫村全体村民和集体利益。图为租赁合同我希望霸州有关部门对这两份明显损害广大村民利益的所谓合同,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调查。查一查在村委会与苗xx、苗振x订立合同前是否对中毫全体村民进行过招投标?村委会与上述二人订立合同前是否经过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两份显失公平且漏洞百出的合同订立过程前后是否有利益输送的情况?
如果合同有违规之处,请立即督促村委会终止合同,进行公开公正的投标,切实维护广大中毫村民和集体的利益。
转自:霸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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