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印发的《关于开展年度全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的通知》(冀残就〔〕8号)、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通知》(廊残联〔〕12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时间
即日起至4月18日,审核年度漏审的用人单位。
年4月20日至6月20日,审核年全部申报的用人单位。
二、审核方式及操作流程
1、年审采取网上审核方式,用人单位登录到互联网上进行申报,申报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