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检察机关的作风建设,提升检察公信力,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安排,霸州市检察院推出15项服务措施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
1.进一步畅通检察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程序引导、法律咨询等检察服务。拓宽信访渠道,多措并举,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实行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全方位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让群众在每起信访案件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2.健全公开听证常态化办案机制,全面推行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制定出台公开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邀请人大代表、*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多方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向全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
3.推行“阳光检察”,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一步改进门户网站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深度,按照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案件受理、办案程序以及依照规定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阅卷、调查取证和人身权利,切实为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提供优质检察服务。做好以律师阅卷权利为重点的服务工作,为律师提供复印材料、网上预约等服务。
4.突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努力以司法救助温暖民心。推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的工作举措及“检察+”司法求助模式,进一步建立健全“一盘棋”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拓宽司法救信息渠道。加大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微腐败”案件办理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薪酬犯罪,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和农民工被欠薪典型案例宣传。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5.把脉问需服务民企,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持续开展“检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健全涉民营企业案件审慎办理机制,准确把握法律*策界限,坚持“少捕慎诉少押”司法理念,大力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检察长接待涉非公经济案件信访人、涉民营企业羁押必要性审查“三大专项活动”,全方位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依法打击涉及商业秘密、关键核心技术等严重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护航民营企业发展。
6.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精准高效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主导作用,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法保障未成年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特色优势,融合刑事、民事、行*、公益诉讼中的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检察职能,打造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积极推进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和“一站式求助”等制度落实,构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屏障。
7.深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窨井盖行*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协同相关部门摸清底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督促行*机关和有关责任部门持续整改问题窨井,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窨井盖致人员伤亡案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8.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完善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处理、案件移送程序和联络机制,协调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周边商铺食品药品安全和城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制造和网络平台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惩罚性赔偿力度,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
9.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建立完善“虚假诉讼”监督平台。突出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重点领域,依托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对符合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条件的及时依法受理,加大办案力度;对公安机关查办的涉“一债多诉”“非法债务”“套路贷”等案件及法院审理、执行中的民事案件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依法加强监督,筑牢司法诚信底线,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10.聚集生态宜居,着力保障城乡绿色生态。办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加大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探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依法监督线索移送,监督立案查处犯罪;以“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非诉执行监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1.严厉打击多发性犯罪,守好群众的“钱袋子”。严厉打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在侦查环节督促公安机关核实财物来源和权属,在公诉环节同步审查涉案财物及追赃挽损情况,在审判执行环节监督判决、裁定执行情况,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相关职能部门不及时立案、立案后怠于侦查的侵财案件线索及时核实,符合监督条件的,监督职能部门及时立案,加大引导侦查力度;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与金融、电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参与“断卡”“净网”,坚持快捕快诉,提升打击效率。有效遏制多发性侵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生,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12.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适用质效。严格规范检察官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侦查起诉期限的审批程序,增强自行补充补充侦查的主动性,强化检察官办案质效考核,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效率,严防案件久拖不决,切实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
13.持续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力度,转化监督理念,改进监督方式,适时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发放宣传手册,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防止和纠正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积极改进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进行经营活动的审批程序和流程,依法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进行经营活动。
14.切实降低案-件比,减少群众诉累。以“案-件比”为核心考核指标,积极与公安机关对接,扩大提前介入案件范围,变一次介入为全程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加强对捕后案件补侦情况的跟踪督促,全面完善证据链条,确保案件补充侦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办案检察官退侦和延期的案件进行专项评查,对补充侦查提纲存在明显问题的案件和不符合条件进行延期的案件,提出书面纠正意见并在考核过程中给予负面评价。向侦查机关和当事人耐心解释法律适用的依据和理由,提升其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接受度、消除抵触情绪,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1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与公安、法院、纪委监委联合出台的长效办案机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责,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
作者:王庆臣
编辑:李枫
校对:刘巧敏
供稿单位:霸州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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