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纳溪区“两红两优”
拟表扬对象公示
根据共青团泸州市纳溪区委《关于开展“泸州市纳溪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泸州市纳溪区优秀共青团员”“泸州市纳溪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全区各级团组织推荐申报,资格审查、评选,现就年度泸州市纳溪区“两红两优”拟表扬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4月27日至年4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应。如以单位名义反映请将情况材料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请署实名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