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河北省三河市市委文书,廊坊市副市长兼香河县委文书,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等职的副厅级干部李刚,因敛财1.2亿元,年5月9日被石家庄市中级国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事权柄毕生,并处充公团体集体家当。
李刚,年8月出世,河北霸州人,年8月参与办事,结业于廊坊师范学塾,年2月起任永清县副县令,县委常委、副县令,县委副文书,廊坊市安次区委副文书、区长等职。
年7月起,他任三河市委副文书、代市长、市长、副厅级的市委文书,廊坊市副市长兼香河县委文书,廊坊市副市长,年起承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年8月,河北省国民查察院指定石家庄市国民查察院对李刚涉嫌纳贿违法登记调查。年4月23日,李刚被拘留。
检方控告,被告人李刚身为国度办事人员,哄骗职务上的便捷,屡屡犯科收受、索要别人财物,为别人谋牟好处,纳贿数额尤其庞大;被告人家当、付出显然超越正当收入,差额尤其庞大,不能注明滥觞,理当以纳贿罪、大量家当滥觞不明罪查究其刑事义务。
石家庄市中院审理认定,年1月至年7月,被告人李刚哄骗担当三河市长、市委文书,廊坊副市长等职务便捷,为别人谋牟好处,犯科收受国民币余万元;其它,被告人李刚及家庭成员现有家当代价国民币约1.48亿元,有代价近国民币万元的大量家当不能注明滥觞。
年5月9日,石家庄市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讯决,被告人李刚犯纳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事权柄毕生,并处充公团体集体家当;犯大量家当滥觞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计履行无期徒刑,剥夺政事权柄毕生,并处充公团体集体家当;逮捕、凝结在案的纳贿所得赃款赃物及大量家当滥觞不明中的差额部份合计折合国民币1.25余亿元,上缴国库,其它团体家当给予充公。
李刚不屈一审讯决,提议上诉。年6月30日,河北省高等国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承诺上诉人李刚撤退上诉;一审讯决寻短见定送达之日起产生国法效劳。